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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工伤咨询 我毕业不久就进入一家工厂工作,才工作不到半个月,也没签合同,由于工作不小心,脚骨折了,后绑了石膏,现将恢复,受伤期间厂里让我在家休息,别的什么都没提,我所有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现在快好了我能得到赔偿吗,至少医药费得帮我报销吧,还有就是我也不想再那上班了,现在辞职影向我的赔偿吗,也许厂里就不给我受伤期间的工资了,因为还没发过
2010-11-13 09:04 GLH2079(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3 09:30
首先你可得到工伤赔偿。辞职不影响你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其次,因为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每月2倍工资,见劳动合同法。
2 110网律师  2010-11-13 09:42
医药费应该由工厂承担,并且单位应该支付你受伤休息期间的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0-11-13 10:19
你应该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果事情发生在上海,则除了医药费之外,你至少可以获赔2万元。
4 李军律师  2010-11-13 10:49
属于工伤的话,应首先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报销、工资照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必要时,应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注意:务必取得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5 姚艳艳律师  2010-11-13 15:12
    属于工伤的话,应首先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报销、工资照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如果有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为你缴纳保险,可以让公司协助你去办理,否则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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