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房产所有权在未没有办理过户前是否可以撤消? 我放弃自己与其他共有人的共有房产所有权(注:有《房产证》)给非房产共有人,但是没有做公证、没有过户并且在短短几天内撤消放弃。但法院认定我放弃房产份额是不可撤消。请教:
(1)是否可以认为:我是行使形成权而丧失了房产所有权?
(2)我抛弃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国家还是归给共有房产的其他共有人?还是归给约定的非房产共有人?
(3)我抛弃不动产的所有权在未没有办理过户前是否生效和是否可以撤消?
(1)是否可以认为:我是行使形成权而丧失了房产所有权?
(2)我抛弃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国家还是归给共有房产的其他共有人?还是归给约定的非房产共有人?
(3)我抛弃不动产的所有权在未没有办理过户前是否生效和是否可以撤消?
2014-06-10 09:42 黄文鑫先生(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6月10日 09时48分
根据你所述的案情,您本质上不属于放弃房产所有权,典型的赠与行为,在房产过户前可以撤销,不属于法定不可撤销的情形,具体内容建议来电详询
2 110网律师 2014-06-10 10:41
在产权过户前可以撤销赠与
3 林传雄律师 2014-06-10 14:33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