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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协议约定先和女方办理离婚证、以后不能出售房产时再过户给男方?过户时还需缴纳各项税金吗?
是否可以协议约定先和女方办理离婚证、以后不能出售房产时再过户给男方?过户时还需缴纳各项税金吗? 婚前,男方和女方共同出资、以女方名字公积金按揭了一套房子,现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是否可以约定先给女方全部本金投入和房子升值补偿、再办理离婚证、办证后再出售房子、如果不能出售时再过户给男方?离婚证办理后,房子还是她的名字,如果她擅自卖了房子怎办?或者很不配合男方出售房子怎办?甚至她反悔怎办?另外,如果办理离婚证后,房子出售不了,只好过户给男方时,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吗?有期限限制吗?
2014-03-09 22:38 DZQDZQ(四川-泸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3-10 11:39
您好,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2 尹朝阳律师  2014-03-10 00:42
合同内容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自愿即可。
3 陈晓云律师  2014-03-10 10:15
这种情况下,可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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