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不慎凿穿地面,相关赔偿及官司问题 经济适用房,装修地暖时,不慎凿穿两个洞。楼上看仅拇指大小,楼下看其中一个加上剥落面积大约有小碗碗口大小。发现此情况后已采取一切手段杜绝了该类事件再次发生,并承诺将完全修补好楼下房主的损坏区域。又因楼下实被出租给了他人,现租客以装修不安全为由(是否还有其他原因不得而知),拒绝支付剩下租金,并将房东告上法庭,我的问题如下:1.被告房东要我出庭作证,我是否必须出庭(我只能说明装修时确实凿穿了两个洞,并不能证明房东与房客之间的其他情况),还是应该由施工队负责人代为出庭?2.如果房东败诉,要求我赔偿除了修补之外的经济损失,我是否有义务赔偿,尤其当该房产证为经济适用房时,如有该以什么为赔偿标准?3.租客在懂法且知道是经济适用房的前提下,提出诉讼,其本人是否也有一定法律责任?4.楼下房东是否有权力告我(该房房产证原户主为房东父亲,现其父母双亡,房东为独子,不知道过户没)?谢谢!
2014-06-10 00:27 swovtr……(湖北-武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4-06-10 07:24
楼下房东可以对你诉讼的,是否出庭作证,由你自己决定
2 110网律师 2014-06-10 07:36
对方可以起诉。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4-06-10 08:02
对方可以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4-06-10 08:10
你好,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5 姚秀秀律师 2014-06-10 08:55
对方有权利起诉你,至于房东和租客的问题,你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出庭
6 110网律师 2014-06-10 11:22
对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您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出庭作证 这个不存在必须的问题 对于问题二关于赔偿问题您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 问题三您只是有责任赔偿装修造成的房屋损害的费用 问题四,楼下房东是有权对您进行起诉!
7 110网律师 2014-06-10 11:56
你好,问题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