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房产的分割 请问各位律师大人,两年前我和丈夫在婚后购买了160万的二手房,房产证上是我和丈夫及女儿的名字。我本人出资10万兼公积金20万,我父母出资130万,130万都是从我父亲账户上直接转到原房东账户上,有银行交易凭证。男方分文未出。现丈夫要求离婚,房产归我,他拿80万现金,请问如果上庭,判决时是否会酌情少判给他。
其次,因为对其人品持不信任态度,我要求女儿的抚养费一次性给齐,从房产分割费用中扣除,法庭会否同意。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先生和女士拨冗回答。
其次,因为对其人品持不信任态度,我要求女儿的抚养费一次性给齐,从房产分割费用中扣除,法庭会否同意。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先生和女士拨冗回答。
2014-06-09 22:42 baizho……(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6月09日 22时46分
您好,原则上房屋属于三人共有,你丈夫无法主张对半分割的;其次,抚养费问题可以双方协商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