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在连云区喜来登酒店工作满一年后辞职,工作期间共计加班时间389小时,我要求酒店,加班费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的1.5倍付给我。酒店的内部规定,结算加班费的方法是:基本工资的1.5倍乘以0.7结算。我要求全额付款,酒店财务说只按内部规定结算,拒绝付剩下的加班费。请哪位律师指点下我怎么办
2010-11-12 18:55 丑九怪(江苏-连云港)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12 18:57
到酒店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 王静律师 2010-11-12 20:0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费用很低的。
3 戴高明律师 2010-11-13 08:57
你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依法维权。
4 曾金峰律师 2010-11-13 20:4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