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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
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 我因孩子父亲有外遇而离婚,当时为了对孩子伤害小一点,所以,协议离婚,现在有事了法院和警察都告诉我,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益,如果要解决问题要重新起诉法院,那民政局不是聋子的耳朵吗?那我还不如当初就起诉,这样好多证据都还在,这不是害人吗?
2014-06-09 18:20 黄燕123(四川)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6-09 20:46
您好,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4-06-09 18:24
一年之内可以起诉
3 朱君秀律师  2014-06-09 18:24
答: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4-06-09 18:32
你好,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原则上是有效的。
如果有特殊情况,咨询民政局或者法院,需要帮助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5 孙佩君律师  2014-06-09 18:32
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但需证明当初签订协议有欺诈、胁迫的情况才能使协议无效。
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有效。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6 孙新律师  2014-06-09 18:38
你好,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7 110网律师  2014-06-09 19:34
如果已经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有效。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直接根据协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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