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房客不合,希望他搬走,怎么办 与房客关系十分不合,昨日我让他滚走,他亲口说明天把钱退回来立刻就走,但今日又反悔,说要按合同办事,他们之前交了三个月房租加一个月押金,现在只住了半个月,之前合同写的单方违约要给伍佰元赔偿,请问现在我应该付给他多少钱才可以强制让他们走呢?
2010-11-11 23:30 EJv3182(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2 07:31
支付违约金
2 110网律师 2010-11-12 10:50
不是给钱的事,如果你现在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对方又同意你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那按合同规定给对方500元就是了,但如果对方坚持要继续履行合同,那未必能解除合同,除非你方能证明对方也有违约情况,导致你方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