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的产权问题 我于2008年购买了位于原某城中村(现为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期房,价格略低于周边商品房,当时该项目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与我只签订了认购协议,开发商在协议中承诺限期办理市房产证。房屋现已交付入住。目前,市城市规划局为该项目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的建设单位是该项目用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请问:1、社区居委会能否作为建设单位或法人?2、如果居委会就是建设单位,将来该住宅办理市房产证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在期限内拿不到市房产证,针对开发商协议承诺,该如何维权?
2010-11-11 22:48 grR5040(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4 20:45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