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消费维权
消费维权 你好李律师,我前段时间和广州一家六元童装店签订合同,我去考察贵公司时,她们介绍的服装卖价是6元到96元的,贵公司以2.5折的价格给我供货,也就是说最低的发价是1.5元最高不到25元的发价。我们首次合作首批铺货是两万元,但贵公司没有说明还有其它更高的发价也没经过我本人同意给我发了最高竟达三百多元的衣服。请问这是不是欺诈行为呢?
2010-11-11 02:59 夜半泪无声(陕西-延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1-11 12:16
属于价格欺诈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拒绝接收,并可以就不符合价格约定的货物解除合同。当然你也可以向消协投诉。
2 王琨乔律师  2010-11-11 07:42
找消费者协会投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