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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合同到期 公司不续签 经济赔偿问题咨询
外企合同到期 公司不续签 经济赔偿问题咨询 我和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2011/6/27-2014/6/27.由于行业不景气,公司裁员同时合同到期很多不续签。今天公司HR通知我合同不续签,赔偿3.5个月工资。由于我们工资较高,赔偿标准按照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基数来算。但是2013年本地社会平均公司未发布,公司 按照12年来算。其他同期被裁员或自动离职的员工赔偿标准是:(N+3)*去年本人平均工资(我们很高),这两种算法按照三年,差距10W左右、另外今年结婚未休的15天年假公司 不做赔偿。HR告诉我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所以是N,否则是n+1。现在HR催的我很紧签协议,否则让我MANAGER代签,好像是证明是一个月前通知我,不用赔偿N+1。请教以上是否合法,我个人有什么办法争取赔偿
2014-05-26 17:58 tsx814……(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05月26日 18时51分
13年标准出来后再要求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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