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我能得到房子吗? 房子是2007年2月以前我交了首付,然后并再我们单位组织下选了我的房子,之后我才认识了女方,这些都可以用缴款单据证明,于2007年7月登记(太急太仓促了),登记以后又补了房款的余额,办理了贷款,余额是我父母出的,贷款以及签合同都是我自己的名字,婚后也是我自己还贷,从我的工资上扣除,她没有出一分钱,然后就是贷款时她作为夫妻另一方担保,生活上我也基本都是花自己的奖金,女方动不动找事,并于年前用刀子捅伤了我,我也有证据,我们才结婚一年,我要求离婚,因为她太霸道了,还要和我分割房子,请专家帮我看看我如何才能把房子争取过来
2009-03-06 08:13 我要离婚(山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06日 12时28分
该房子应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以还贷是你的工资就属于你的,因为结婚后,不管谁的工资都属于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09-03-06 09:19
对方无权分割房子,可以找律师代理离婚事宜,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 孙新律师 2009-03-06 09:28
对方无权分割房子.
4 110网律师 2009-03-06 15:46
房屋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的,而且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应当少分财产。
5 110网律师 2009-03-07 12:51
房屋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的,而且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应当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