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人群殴.被人用刀砍伤造成颅骨骨折.现在住院.我应向对方要求多少赔偿 我是名民工现在在吉林建筑工地打工.当天没加夜班回到宿舍时因吃饭是声音大些隔壁工人恼怒骂人,我们工人去理论.我没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就被打了回来.当时就听公司内部的一名员工打了个电话说:所有木工都过来打架了.瞬间就来了二三十个人而我们只有四五个人.我见事情不妙就去伸手关门这时被人用菜刀砍刀到了头造成了头骨骨折。我想问在合法的立度来讲我应该向对方所要多少赔偿呢?
《我现在在住院医生说得住院15天.我的月薪7000每月陪护我住院的是我的妻子她的正常工资是4500每月》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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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20:04 881126……(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08 20:22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