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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我想咨询一下员工在一家餐饮公司食堂上班,但食堂老板并没有与员工签书面合同
我在深圳,我想咨询一下员工在一家餐饮公司食堂上班,但食堂老板并没有与员工签书面合同 我在深圳,我想咨询一下员工在一家餐饮公司食堂上班,但食堂老板并没有与员工签书面合同,现在老板不给正常辞职,说让员工自己旷工算自动离职,不给予任何工资。遇这种情况员工受劳动法保护吗?请求回复。谢谢!
2014-05-24 15:53 微信用户(广东-深圳)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5-24 15:55
收集证据,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24 15:56
这是可以仲裁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24 15:5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胡爱军律师  2014-05-24 15:58
可以投诉或举报
5 杜均品律师  2014-05-24 16:0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4-05-24 16:05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7 付成刚律师  2014-05-24 16:57
可以要求工作一个月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8 110网律师  2014-05-24 17:4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辞职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并不需要单位同意。
9 110网律师  2014-05-24 23:23
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10 110网律师  2014-05-24 23:29
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书,并保留提交辞职书的材料,比如邮寄的,保留邮寄单。到期后,即可离职,对于公司不让走或不结算工资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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