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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孕期享受的权力
关于孕期享受的权力 我现在怀孕快六个月了,原来在餐厅任职主管,后单位考虑行动不便在前几天将我调入办公室上班,我们是按月休假,每月六天假期,根据客源情况休假,现在调入办公室后我每周六日可以休假,但我最后一周还是不能休假,因为一月只有六天假,请问这样合法吗?另外我生完孩子后就不能继续上班,因为家离单位远,孩子也只能自己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主动辞职还有经济补偿吗?我应该如何做让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因我是外地户口,如果辞职上养老保险也是一个问题。我在这个单位上班已经十年半了,合同也是断断续续签的,后08年又走的劳务派遣的形式签合同,签了一年又没在签了。
2010-11-08 19:28 era8153(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08 20:35
你就近的合同期限应该到什么时间?在你的哺乳期期间,合同到期,应该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合同才能终止,你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此期间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 孙新律师  2010-11-08 21:08
辞职没有补偿。
3 赵江涛律师  2010-11-08 21:46
应该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合同才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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