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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付抚养费,并盗用我的名字超生.
前夫不付抚养费,并盗用我的名字超生. 我在去年十一月离婚,生一女,离婚后,女儿判给我,前夫不但不给扶养费,并与他弟,弟媳以及当地医院窜好,用了我的名字镇写他弟与弟媳超生的孩子出生证.当时我并不知情,现我已嫁人,申请将女儿和本人的户口一起迁往夫家,但当地计划生育办说我超生,要罚款,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我该怎么办?
2010-11-08 14:42 王珍珍(广东-湛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8 14:49
   委托律师把事情查清楚,并且可以告他们侵犯你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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