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后是否应该有补助,综合保险是否公司应补交? 我七月底进公司,8月份正式开始上班,9月1号签的合同,试用期到2月28
日结束,10月份才帮我交综合保险,这样合理吗?试用期为半年,真正的
试用期是从进入公司算还是按照签合同算呢,我3月3日被公司解雇,算不
算正式工呢,应不应该给我一个月的补助呢?公司说我刚过试用期3天不
给补助,我觉得应该是一个月多3天,而且我觉得应该8月份就给我交保险
。我也不太懂,所以想请教专业人事给予解答,谢谢!
日结束,10月份才帮我交综合保险,这样合理吗?试用期为半年,真正的
试用期是从进入公司算还是按照签合同算呢,我3月3日被公司解雇,算不
算正式工呢,应不应该给我一个月的补助呢?公司说我刚过试用期3天不
给补助,我觉得应该是一个月多3天,而且我觉得应该8月份就给我交保险
。我也不太懂,所以想请教专业人事给予解答,谢谢!
2009-03-05 14:56 haofup……(上海-杨浦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09年03月06日 20时55分
公司做法不对,可以要求补缴综合保险,支付双倍赔偿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更有利。详情建议联系专业律师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05 15:01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 110网律师 2009-03-05 15:00
1、你进入公司上班之日就应该为你办理社会保险。2、试用期应该从进入公司开始计算。3、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