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卖一套二手房,因买房人资金不够想贷款,他要求先首付一部分,然后过户,其余写欠条经公证,他拿房本 本人想卖一套二手房,因买房人资金不够想贷款,他要求先首付一部分,然后过户,其余写欠条经公证,他拿房本去贷款,二十天贷款下来后一起付清,然后再交房,请问律师这样行吗 有什么风险吗
2009-03-04 23:29 lsn888(内蒙古-包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3-04 23:30
如果对方的资信不错的话,这样做是可行的。
2 刘江律师 2009-03-05 09:41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3 2009-03-06 18:32
你信得过对方吗?要知道房本可是你自己的!如不太了解对方风险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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