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请教下你们,《劳动合同法》第8十2条规定:“ 律师们,你们好,请教下你们,《劳动合同法》第8十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现在我在公司任职有14个月了,公司1直都没有与我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还能否要求公司支付2倍工资,如果可以,请问该从哪个月开始到哪个月的2倍?请求详细些的回答,谢谢了!
2014-05-18 16:24 短信用户(广西-北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05-18 16:26
入职后第2个月至第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