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让儿子偷走前夫的借据并把债务人告上法庭,前夫已为债务人了借款已收到的收据 甲于2009年向乙借壹万元人民币整,于2010年将借款全部还给乙方,但未收回借据,乙方为甲方开具了收到全部借款的收据,乙方的前妻让他儿子偷走借据并将借款日期改为1999年,那时他们还未离婚,并把甲方告上法庭,请问甲方该怎么办,谢谢。
2010-11-05 22:04 XJs1436(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5 22:14
可以要求对修改的字迹鉴定的。
2 徐学春律师 2010-11-09 15:28
可综合运用证据,包括修改鉴定等。。
以分析确定案情。。。。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以分析确定案情。。。。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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