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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县城1小区临街门面房当库房,1天有人告诉我库房里东西没有了
我在县城1小区临街门面房当库房,1天有人告诉我库房里东西没有了 我在县城1小区临街门面房当库房,1天有人告诉我库房里东西没有了,马上报了110,城区派出所出了警,做了笔录。20天后我到派出所问案情,警方告诉我说是经济纠纷所致,我说我问过和我有经济往来的人都没有做,警方又让我去找小区房产科.公安科,说他们是外地的企业在本县城盖的房,让我去找外地警方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4-05-15 18:02 短信用户(山西-晋城)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15 21:59
你好,可以去上级部门反映。
2 孙新律师  2014-05-15 18:05
推卸责任,找区公安分局,不行找市公安局,省公安厅
3 秦江飞律师  2014-05-15 19:15
由案件发生地受理,具体看那个小区具体行政管辖权
4 孙新律师  2014-05-15 22:08
当地警方应该作为
5 茹丽平律师  2014-05-16 08:57
应该有事故发生地的当地公安处理
6 李红卫律师  2014-05-18 17:48
属于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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