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法律咨询
经济诈骗
经济诈骗 您好!我03年在深圳遗失了身份证,现在公安局找上门说有人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进行诈骗,诈骗金额应该在百万以上。当时我及时补办了身份证,但是没有做出遗失声明,我有证人可以证明我身份证确实是遗失了,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吗?谢谢,急。
2010-11-05 10:21 小小星(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5 10:31
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清楚案情,相信会依法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0-11-05 11:43
不存在主观故意,查实之后并不会追究你相应的责任。或主动起诉,要求确认自己不是公司股东。
3 110网律师  2010-11-05 12:01
不存在主观故意,查实之后并不会追究你相应的责任。或主动起诉,要求确认自己不是公司股东。
4 110网律师  2010-11-05 17:28
是的,你有一定的过失,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情!
5 110网律师  2010-11-05 18:51
你好。你有一定的过失,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情!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