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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始的明间借贷到现在的经济诈骗
从开始的明间借贷到现在的经济诈骗 有人像我借了18万元钱,借条有2张,是这样写的:借条 今借张国明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正,借款人:张明方。2008,8月31日,还有一张:今借毛苏叶人民币叁万元正,借款人:张明方,2009.3月6日。(注;张国明和毛苏叶是2夫妻),到2010年8月1日毛苏叶打电话要求张明方还钱,他说过几天,直到2010年10月1日张明方逃走,联系不上,后来才知道他有1000多万债务,以资不抵债,我步知道该怎么办?
2010-10-18 00:48 maosuy……(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10-18 07:09
及早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2   2010-10-18 06:34
先向法院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执行到位的把握不大,但总比你自己去追讨可能性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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