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合同法问题
合同法问题 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的条件,原告方因此享有解除权。但是,原告方一直没有行使。而是在大半年之后向法院诉讼要求判令解除合同。

那么,第一,解除权不使用,是否意味着放弃权利。
第二,如果放弃了权利,那么原告是否还可以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
2010-11-05 01:05 nahuoh……(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11-05 06:53
对方起诉也属于行使解除权啊
2 孙新律师  2010-11-05 09:05
在半年内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权,当无法完成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应该解除合同,一般期限为2年.
3 孙新律师  2010-11-05 09:38
业主应该注意的就是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这个解除权是除斥期间,也不是说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期限没有行使的,该权利就消失。而在一手房的买卖过程中,解除权的规定是,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从法定,法定的为一年的行使期限。开发商往往会在补充协议中变更相关的条款,所以业主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期限行使相关权利。
4 赵江涛律师  2010-11-05 12:25
原告方享有解除权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