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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短信:您好!您于2014年5月5日与《新浪微博》签订1份网络电子领奖协议
这是短信:您好!您于2014年5月5日与《新浪微博》签订1份网络电子领奖协议 这是短信:您好!您于2014年5月5日与《新浪微博》签订1份网络电子领奖协议。请您致电01052253785与法院解除您的领奖合同,如今天没有解除,您将会被起诉控告赔偿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05-12 13:30 短信用户(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葛涛律师  2014-05-12 13:34
您好:
1、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突然其来的中奖信息不要轻信,要谨慎对待;尤其是当对方提出各种名目的费用时,可以判定这就是诈骗,不予理睬;  
2、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语音系统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如是人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核实当事人信息后,要其进行签收;如是电话进行通知,必会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及密码等无关信息。如接到此类电话,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110网律师  2014-05-12 14:42
根本不要理会,拙劣的骗术。
3 姚丽君律师  2014-05-12 15:00
诈骗信息无需理会。
4 110网律师  2014-05-12 15:33
假的,可以和法院联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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