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待岗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我是私立学校的老师,今年10月7日因病住院,10月21日才回到学校。学校以请假时间过长并已经请了新老师为由,要求我待岗已经10天,期间我曾多次询问,校方没有任何书面及其它安排,也没有说工资方面怎么开,我觉得学校是想逼我自己辞职,这样就不用经济补偿。我想知道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已经违法?我应该怎样维权?需要搜集哪些方面的证据? 希望尽快解决,谢谢大家!
2010-11-03 21:14 mPj7257(广东-肇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1-04 15:35
学校做法违法劳动法律规定,而且待岗是需要发放一定比例的工资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