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2年,我家向应县政府旧城改造将房子拆除,95年在原来的基础上将房盖好【能成为门面房】,我家以外的房子全部拆除【我家缩小一米】以前的邻居已领取拆迁费,县政府在别处给他安置宅基地一处,可他要求县政府在繁华地段安排门面房一间,未能如愿,至今他不迁走,我多次找有关部门和抓城建的副县长反应,未果,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2010-10-15 13:49 朱胜利(河南-开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28 08:04
向上级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