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的事故, 律师,您好!2010年10月18日,在校团委组织的篮球比赛中,我把对方的牙齿撞掉了两颗,自己也胳膊也划伤了,缝里三针费用大概1000元;他的医药费大概10000元,现在学校只答应给2000元,他叫我四六开,我六他四,否则他就告上法院,我应该怎么办呢?
2010-11-03 18:08 jHF4387(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1-04 14:36
通常在体育比赛中,这类事件属于意外事件,需要自负责任,因为体育比赛有一定危险性,既然参加就表示愿意承担风险。
因此学校可以不负责,你们可以自行负责自己的损失。
因此学校可以不负责,你们可以自行负责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