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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
工伤理赔 女,农民工,58岁,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6级工伤,
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享受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吗
2014-05-08 22:16 淘淘猫(山西-运城)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8 21:57
这是可以申请补助的
2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05-08 21:55
如此重的等级,一般不建议,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08 21:56
已经退休年龄,有权要求支付退休金
4 孙新律师  2014-05-08 22:12
可以主张的
5 110网律师  2014-05-08 22:28
完全可以;
6 聂晓东律师  2014-05-09 12:30
你好,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合计为本人70个月工资,其他项目据实核算,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7 王克春律师  2014-05-09 15:35
可以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110网律师  2014-05-10 11:38
可以啊,没有问题。
9 孙新律师  2014-05-12 17:17
可以,但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10 钟伟律师  2014-05-13 18:26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享受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11 朱君秀律师  2014-05-14 08:02
答:可以的;但是,最好不要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办理退休,使自己能够老有所养。
1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5-14 15:33
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致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3 孙新律师  2014-05-16 09:27
可以享受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并且享受6级伤残的其他待遇。
14 付朝洪律师  2014-05-21 08:23
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解决方式是保留劳动关系,另外一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经,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建议委托当地律师维权。
15 胡爱军律师  2014-05-26 09:38
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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