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收不回来责任问题,谢谢各位! 请教各位一个问题,本人刚刚参加工作三年。单位(国企)有笔可透支信用额度,发放给了一个片区经理(临时工),当初发放人不是本人,没有签订借条(单位属于企业化运营,行政化管理,比较乱),后来这块业务转给我来负责,领导让我找该片区经理打个欠条,我找他打了一个类似于使用说明,因为他是关系户我也没注意,以为差不多就行了,当时也没社会经验(24岁)。后来此人与单位反面,恶意欠款,该笔款项收不回来,我负责的那个欠条没有法律效益,如果此款真收不回来,我该承担多少责任?
2014-05-07 16:20 诸葛爱吃鱼(安徽-合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7 16:21
这是可以要回来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07 16:22
你好,建议可以起诉要回。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5-07 16:19
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起诉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4-05-07 16:22
可以让单位拿着欠条起诉
5 聂晓东律师 2014-05-07 16:22
只要欠条是对方开具,内容形式合法的话,可以起诉主张
6 孙新律师 2014-05-07 16:30
如果要不回来,肯定对你有影响。不过他写的虽不是欠条,单从字面上看他承认这些账户他在用,那么账户款项进出款项责任应该就是他,他应该负责。可以好好利用这个说明,看看是不你救命稻草。
7 110网律师 2014-05-07 19:47
如果是以单位名义欠的款,你个人不需要承担。
8 陈德品律师 2014-05-08 10:38
你好,单位可以起诉处理。
9 程东林律师 2014-05-08 16:56
可以起诉,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