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协议离婚,婚前按揭房子如何处理? 我和妻子不和,婚前(2013年8月份)由我个人出资支付首付款,购房合同上写有双方名字,房子产权双方共同共有,房子由女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当时想如果我贷款时商业贷款,利息比较高)我是监护人,房子于2014年4月份已交楼,购房到现在都是女方在供房,如果我们现在协议离婚,女方说房子她不要,请问这种房子问题如何处理?谢谢!
2014-05-06 20:45 广州白云山(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6 20:47
这是可以平分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06 21:05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谁要房子,另一方要给另一方房款。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06 20:48
一方拿房的,另一方拿钱
4 江珍来律师 2014-05-06 20:58
既然可以协议离婚那么房子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谁要房子谁承担还款,并补偿另一方。
5 刘振海律师 2014-05-06 21:42
直接去房管局析产到你个人名下。
6 欧学文律师 2014-05-07 00:08
婚前已买,属于按份共有,婚后部分是共同共有,一般情况下补偿对方一半即可
7 110网律师 2014-05-07 08:59
你们自己协商决定如何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4-05-07 11:39
您好,如果女方不要房子而你要,则你给女方支付相应补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