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孕期内因身体原因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孕期内因身体原因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孕妇为事业编教师,所在单位工作满4年,现怀孕8个月,因身体原因无法行走,向单位请假两个月,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如何计算,请假的两个月是否可以从产假里扣除?
2014-05-06 17:52 allen_……(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5-06 19:16
有病假工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6 19:33
这是有工资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5-06 20:35
按照病假工资来算。
4 孙新律师  2014-05-06 17:56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