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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失踪,打掉胎儿!我没有她打胎的有利证据!追讨婚前彩礼可以吗?
妻子失踪,打掉胎儿!我没有她打胎的有利证据!追讨婚前彩礼可以吗? 妻子失踪了1个多月了,领结婚证钱花了彩礼钱6W!购买铂金首饰用了14520,妻子走之前,把家中现金全部带走!而且还带走了我的一部婚前购买的手机!我如果立案,起诉离婚!能让妻子归还多少彩礼?胜诉率有多大?法庭在乡镇开庭!
2014-05-02 20:08 气愤1(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05月02日 20时14分
女方三期:孕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哺乳期,男方无权起诉离婚。

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夫或妻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

她也同意的离婚的,才涉及到财产分割,彩礼归属的问题。

否则,需要法院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2 朱君秀律师  2014-05-02 20:11
答:不再返还,给付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的,除外。
3 孙新律师  2014-05-02 20:13
不能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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