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前公司律师函,烦请热心律师帮忙解答一下,感谢! 我8月26号入职一家公司,前两天培训没有工资,自28号起打卡,9月27号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因为公司经常加班而且没有加班费,我身体承受不了,所以于10月18号早上给领导发了辞职和工作交接邮件,并于短信通知。现在收到原公司的律师函,说要追究责任。当时也就是给我们的资料自己看,现在要求偿付培训及招接收相关费用10000元,还有说没有按照合约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赔付10000元。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应对?
2013-10-27 11:59 忘了未末(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书正律师 电话:13526673686 2013年10月27日 12时27分
要看具体情况。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0-27 13:30
准备证据,积极应对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10-27 16:58
准备证据,积极应对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