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 您好,我的问题就是:我(乙方)跟银行(甲方)租用了一块地来建商铺,(当时没有报建)于今年8月31日到期,合同上没有写明到期后建筑物归谁,但有约定乙方要恢复土地原貌。刚好碰上今年的3月份国道扩建需征收,而拆迁办人员从3月份已与我商谈建筑物的补偿,至今还未有谈妥,签名,主要是因为甲方的阻挠,他认为补偿款不应该归我,因为合同已过期,我应该无条件迁出,而且还要把土地恢复原貌。在我的坚持下,甲方又说补偿款可以一人一半。 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期已过,我还未迁出,对我争取补偿金是否有影响?2、补偿款是否归我?3、一人一半的说法是否合理?
2010-11-02 09:26 Wxo560(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丁自勇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2010-11-02 09:44
该问题已经回复好几次了,如果是没有报建的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拆迁的时候是不予补偿的。至于你与银行之间的租赁关系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来确定权利和义务。建议你带上资料与律师面谈。这样会更好的为你的利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