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从单位住房中赶出房内财务丢失,法院与派出所相互推卸责任,我该怎莫办呢? 单位分给职工的宿舍在此居住快二十年了,刚入住时我就要求买下此房,可单位不卖给自己的职工,廉价卖给了外人(这是几年前的事情)。现在外人在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地产证的情况下,把单位职工赶出了家门,不让回家,屋子里的个人财产全部丢失(我单位用地属于国拨土地,现在此房地产已是营业性的商业房产了,但对方还没有地产证)。我打110到派出所报案,索要房屋内的个人财产,但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说这是属于纠纷,应该去法院打官司。可法院却说不归他们管,这应该找派出所,说这是房子里丢了东西是属于盗窃。现在两方踢皮球,谁也不管这事,我的财产难道就白白丢失了吗?我该怎莫办呢?应该找哪里解决问题呢?
2014-05-02 14:45 sdfghj……(河北-廊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5-02 15:56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2 18:55
可以找检察院的
3 许传中律师 2014-05-02 14:52
你好,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4 110网律师 2014-05-02 14:53
先和对方协商处理,或者通过信访途径解决
5 陈晓云律师 2014-05-02 14:55
向法院起诉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02 15:40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