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公园停车场被砸,车里财务丢失,请问公园是否存在责任? 上周末,车子停在公园停车场被砸,车里财务丢失,请问公园是否存在责任?报案时候得知公园已经发送过类似案件了,这样说明公园管理存在漏洞吧?就算是免费停车也应该有责任吧?
2013-07-02 13:17 fengmi……(北京-顺义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7-02 14:00
免费停车没有责任
2 李建成律师 2013-07-02 13:20
您好!我建议您及时报警吧!
3 110网律师 2013-07-02 13:20
你好,要看停车场的性质。 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7-02 13:21
建议报警 待警方破案追责
4 常路律师 2013-07-02 13:30
您好,报警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3-07-02 13:46
免费停车,如果公园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及时报警。
建议及时报警。
6 赵亮律师 2013-07-02 13:47
如果缴纳过停车费的,公园有保管责任,你有权要求公园赔偿,但没有缴纳停车费的,公园有过错的你才能要求赔偿,否则不能要求赔偿了,只能向砸车人索赔。
7 徐卫东律师 2013-07-02 14:16
要看公园停车场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
如果是那种开放式的没有人管理的免费停车场车辆因为第三人原因损坏的也无权要求公园赔偿,只能向侵权人追偿。
如果是收费的那种,停车场对你的车有监管的义务,如果监管不力造成受到他人损害的,如果找不到侵权人的话,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是那种开放式的没有人管理的免费停车场车辆因为第三人原因损坏的也无权要求公园赔偿,只能向侵权人追偿。
如果是收费的那种,停车场对你的车有监管的义务,如果监管不力造成受到他人损害的,如果找不到侵权人的话,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 怀向阳律师 2013-07-02 23:59
1、首先报警,因为罪犯应当承担责任。
2、公园管理部门是否要承担责任,具体要看停车场对车辆的保管是否有偿,如果是无偿的,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2、公园管理部门是否要承担责任,具体要看停车场对车辆的保管是否有偿,如果是无偿的,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