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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使用权分割
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使用权分割 我是军人,男方原来也是军人,现已转业到地方,他有转业前部队分配的经济适用房一套,该房目前还没交房,只交了部分房款,是男方付的!这种房部队只分配给结婚的团以上军官,该房因为是军产,无产权,但是有永久使用权!请问我是否有一半的使用权!离婚时,应如何进行分割?
2014-05-01 18:55 g y h ……(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01 19:37
你好,这种情况,军产房不是个人财产,没有权利分割。
2 何峤巍律师  2014-05-01 18:58
你有共同居住权,但没有使用权,离婚时,不能分割部队的房产
3 杨永存律师  2014-05-01 18:59
军产房不属于个人财产,无权分割。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01 19:06
可以要求使用权
5 李建成律师  2014-05-01 19:06
部队的房子是不可以分割的
6 孙新律师  2014-05-01 21:26
产权不属于你们,离婚不能分割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01 21:49
你好,不能分割,你可以申请使用权。
8 李同红律师  2014-05-01 22:04
你好,婚后取得的,属夫妻共有,可以共同居住的。
9 怀向阳律师  2014-05-01 23:20
你好,军产房不属于个人财产,无权分割。
10 赵江涛律师  2014-05-02 07:23
军产房不属于个人财产
11 孙新律师  2014-05-04 17:01
你好!房子没有产权,不能分割产权,但是,你有权主张自己的居住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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