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 补偿金 我是2006年进入公司 今年8月公司突然关闭我所在的门店 我的合同是到2012年到期公司要求我签离职申请书 我没同意 后要帮我换门店 我不同意 于是补偿我4500元 我在离职申请书上签了字 现在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付 我已经在离职书上签字了还可以拿回补偿吗
2010-11-01 22:56 hyjy-8……(上海-徐汇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1 23:28
既然已经约定清楚,那就一方主张补偿。行使不好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2 李军律师 2010-11-02 09:56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需支付你4500元经济补偿金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3 姚艳艳律师 2010-11-02 10:06
补偿你4500元如果有书面的证据,是可以要回的。
4 黄浩律师 2010-11-02 10:06
补偿你4500是否有证据,有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