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女方在上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准生证 老婆是江西户口,老公是上海户口,女方属于再婚未育,男方是初婚未育,现老婆已怀孕,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准生证,需要如何办理?女方计生办不给办理,原因需要男方出具初婚未育证明,是这样吗?男方居委会说没有这样的操作,现在该怎么办?
2014-04-28 19:24 payaso(上海-嘉定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8 19:29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2 李军律师 2014-04-28 21:37
两地计生部门协调吧。
3 110网律师 2014-04-29 09:32
您好,请咨询当地派出所。如需其它问题,可免费电话咨询。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12 09:45
直接联系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