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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担保借款问题
信用社担保借款问题 2004年替人担保在信用社贷款2006年到期,2006年信用社起诉到法院,要求到2010年还清,我付连带责任,到目前已经过了4年,前不久,我才知道借款人没有还款,银行、法院没有找他和我还款,我还有责任吗
2014-04-28 16:55 曲日元(天津-宝坻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4月29日 11时23分
如果中间信用社没有要求你负连带责任,没有过通知等已经过了时效了,你就没责任了。
2 110网律师  2014-04-28 16:59
如果不存在时效问题,你将可能承担还款责任直至还清
3 孙新律师  2014-04-28 17:04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你没有责任了。
4 陈晓云律师  2014-04-28 17:05
过执行期限了,你可以不付
5 孙新律师  2014-04-28 17:08
你好,已经过了失效了。
6 孙新律师  2014-04-28 17:09
期限可能有问题
7 孙新律师  2014-04-28 17:13
当然有啊。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债权已经确定了。
8 孙新律师  2014-04-28 17:48
您好,已过申请执行时效,您可以此作为抗辩理由拒绝还款。
9 孙新律师  2014-04-28 17:52
如银行没申请执行,已过时效。
10 刘秀章律师  2014-04-28 17:56
有责任的
11 孙新律师  2014-04-28 18:25
没有执行,没有。
12 金雅东律师  2014-04-30 17:16
你好,你有责任。 我的补充: 2014-04-30 17:17

如果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话是可以执行你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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