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问题 我在河西区购置一套2手房,现在已经办理完贷款过户等手续。剩余1万元押金在交房时给付。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4月15日,因为承诺留下部分家具所以时间定于4月15日(办理完过户手续是在3月下旬),但现在因为卖方把承诺的留下的家具全部搬走(为在合同中注明)。我拒绝给付1万元押金。这种情况如果走诉讼程序谁能胜诉呢?
2014-04-27 19:03 卢——先生(天津-河西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7 19:08
这是要先收集证据的
2 齐志龙律师 2014-04-27 19:51
约定优先具体需要看证据
3 陈晓云律师 2014-04-27 20:50
直接起诉
4 王学福律师 2014-04-28 09:15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4-04-28 09:3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4-04-28 12:23
你好,要看你合同中关于家具的约定及押金的最后给付情况,建议带齐证据,来所面谈。
7 孙新律师 2014-04-28 12:54
您可以主张对方违约,需要赔付您一定的违约责任。
8 孙新律师 2014-04-28 14:41
先收集证据的
9 孙新律师 2014-04-28 15:28
既然违约,就要看你们约的是什么,你需要证明其承诺留下家具或合同中对此有约定
10 孙新律师 2014-04-29 16:55
你应该有胜诉机会。因为你以合同有权要求同时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