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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该不该赔偿
这个情况该不该赔偿 柯某生于1984年3月,2001年4月被某厂招为工人。同年11月,他不慎将钟某才一台录音机摔坏。钟某要求柯某赔偿,柯某说没有钱赔。钟某找到柯某的父亲柯父,要求柯父代柯某赔偿,柯父说柯某已经离开家庭独立生活,家中不应当负赔偿责任。柯父还认为,柯某现在还不满18岁,是未成年人,他所在的车间应当对他承担监护责任,因而应当由柯某所在的车间代柯某赔偿损失。这一问题应如何处理?
2010-11-01 03:08 vTm7492(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1-01 11:22
应当自己承担责任。
2 董卓川律师  2010-11-01 09:15
柯已经有收入,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王颙斐律师  2010-11-01 09:25
柯因为已经参加工作,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已满十六岁,以自己的收入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柯自己赔偿。其父的说法不对。
4 孙新律师  2010-11-01 12:43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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