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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住镇江市丹徒区江心镇5墩村9组,十5年前为了出行,自费造了1条过河道路
本人家住镇江市丹徒区江心镇5墩村9组,十5年前为了出行,自费造了1条过河道路 本人家住镇江市丹徒区江心镇5墩村9组,十5年前为了出行,自费造了1条过河道路,当时考虑到农村排水也預埋了流水管道,能保证水流畅通。政府相关部门和水利管理府门也未有反对意见。十年前本人建房时将路面改造成水泥路面也加装了两面栏杆扶手,当时还受到镇党委书记‘林玉祥’的表扬。任何管理部门也未有反对意见。现在村里搞什么新农村环境治理要扒我花了几万元造的路。请问我该办?
2014-04-27 12:56 短信用户(江苏-镇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7 13:34
这是向上级反映情况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7 13:52
有权复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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