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员工安置问题 我们是辽宁省锦州市北山宾馆的员工,原来是隶属于锦州市政府的接待办管理,是事业单位。但是,锦州市政府于2002年将我们宾馆抵押在当时的锦州市商业银行,贷款7千5百万,用途我们不知道,贷款的全过程我们所有员工也不知道,只是当时的宾馆总经理拿着房本交到政府。现在,贷款到期,锦州市政府无力还款,贷款连本带利达到9千多万。政府为了甩掉包袱要把我们宾馆交给商业银行,把我们员工全部买断,每名员工大约能得到2-3万元安置费。我们员工大部分都是30——40岁左右,很多还是双职工,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困难。我们去找政府,他们说:宾馆是政府资产,政府怎么处理我们管不着。我们就想问一下:锦州市政府这么做合法吗?我们要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
2014-04-27 12:22 qpjz12……(辽宁-锦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4-27 16:07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7 12:27
也可以不买断
3 孙新律师 2014-04-28 10:07
政府需要根据法律合理安置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