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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弃继承的问题
关于放弃继承的问题 一家四口,夫妻二人和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妻子和两个儿子未分割遗产,现妻子要求两个儿子去做放弃继承遗产公证,目的是将所以遗产登记到自己名下,并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所有财产留给小儿子。大儿子现在该怎么办?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04-26 16:13 cmx16(北京-石景山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04月26日 16时14分
大儿有权拒绝。如果小儿子放弃,则丈夫的遗产由配偶、大儿子两人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6 16:15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3 闫小平律师  2014-04-26 16:16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分割遗产
4 110网律师  2014-04-26 16:16
你好,大儿子有权拒绝!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4-26 16:17
可以拒绝放弃遗产
6 徐卫东律师  2014-04-26 16:34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父亲的遗产,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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