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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随意调工人工作地点我们能维护自己利益吗
工厂随意调工人工作地点我们能维护自己利益吗 工作地点在深圳,工厂要搬外省,但老板说在深圳有间工厂有股份,所以员工只能在有股份的工厂工作,不然就自己辞职结清工资,没有赔偿这样怎么才能维护自己利益
2014-04-24 23:42 wanji(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4 23:51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4 23:4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4-04-24 23:4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4-04-25 00:46
根据深圳市的司法实践,工厂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到外省或者外市的,员工不同意随迁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另外,老板要求员工去有股份的工厂工作,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拒绝。
5 江珍来律师  2014-04-25 06:09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杜均品律师  2014-04-25 10:4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关淼律师  2014-04-25 10:49
可以不同意,要求结算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
8 110网律师  2014-04-25 10:54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9 张勇律师  2014-04-26 07:42
1,公司的这个做法是不合法的。
2,若原公司搬迁到省外,应支付你们工作年限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 我的补充: 2014-04-26 07:43

3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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