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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单位被事业单位合并
集体单位被事业单位合并 单位性质属于集体性质,是卫生局下属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通过职工集资、银行借款建造大楼,形成初具规模的综合型医院,上级没有拨付一分钱,现合并于事业单位(其他医院),这些人员的性质是什么性质?单位的资产能被无偿接收吗?
2010-10-31 09:42 VKU3206(宁夏)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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