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发票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甲方:金融公司,乙方:机械出售公司。丙方:承租人三方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由甲方购买(整机发票)乙方挖掘机出租给丙方使用,而乙方又和甲方有协议,如果丙方不逾期三个月不偿付月租金,乙方要承担责任对挖掘机进行回购,于是丙方违约,乙方回购了挖掘机(此处只开具了回购发票)且垫付了逾期租金和不能清偿租金。于是乙方起诉丙方要求支付逾期租金等欠款,最后达成调解,被告丙方归还款项诉求全部款项,之后所有权属于被告。之乙方申请过强制执行又做了个执行笔录,约定还款期限和给付发票(没说什么发票),执行到80%款项以后出现问题,被告向法院提出发票有问题(不是整机发票,而是回购发票和租赁发票)以此不履行尾款支付,法院也是支持此观点,说是要求出示整机发票才能领取执行款,但是乙方根本不可能拿到整机发票,现在请问能用什么法条对被告,法院出证据进行处理此问题(乙方)?
2014-04-23 17:18 fanxia……(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23 17:32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你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3 17:59
委托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4-04-24 07:47
你好,如你所述,发票原则上应甲方提供和出示。建议委托律师诉讼处理。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