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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租约二手房买卖中的交接问题
带租约二手房买卖中的交接问题 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规定由买方继续承接,如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交房时间和租金归属,请问    

    1.租约的权利义务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房屋交接时卖方不同意将过完户到贷款下放这段时间的租金交给买方,那买方是否有权拒付房屋交接尾款,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买方违约?
    3.如果把尾款交给对方,是否等同于认可这段时间的租金归卖方,是否可以上述法院追诉此段时间的租金?
2014-04-23 16:33 ballha……(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6 18:24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的
2 张  静律师  2014-04-23 16:34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4-04-23 16:36
你好,房屋过户时,交给租金并不代表认可,但是诉讼时可能不利。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08 08:18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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